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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一]
 
       你一定會問我怎麼認識他的。
 
        天啊!那時可真糗,糗的一蹋糊塗。 
        那得從和亞玟的那次例行約會說起。

    *   *   * 

每週六下午,是我和亞玟的約會時間,地點就在鬧區中最大的那間舞廳。以我這種貧賤的三流報社記者,哪來的閒錢到這裡風騷?這就是亞玟的作用。她是舞廳的老闆,平時她不會在舞廳出沒,這間令我望之卻步的舞廳(消費金額太可怕),只不過是她閒來無事,拿錢亂砸出來的副業;看她的身材、臉蛋也知道,模特兒就長那個鬼樣子(怎麼會有人美成那個德性?)。有時我也懷疑,地位、身份相距那麼多,怎麼她會和我成為無話不談的好朋友?是那個抽象的友情嗎?天曉得!反正我到舞廳白吃白喝也好多年了,管它那麼多? 
        二個女人見面幹嘛?當然是拼了命地八卦囉!嘿!這我行,要不,記者當假的!說也奇怪,每週風雨無阻見一次面,卻老是像十年不見似的,一開口就沒停過,除非,有人打岔。 
        談到重點了。 

 
   *   *   *
        那天很平常:沒有風雨纏綿的氣氛烘托;也沒有什麼巧合誇張的車禍表演,反正平常地不能再平常了。天氣晴,氣溫攝氏三十五度,熱得發昏,標準的台北夏天;台灣政治還是混亂,台北人還在感嘆社會的黑暗,街頭仍在沸騰;而我躲進亞玟的舞廳,等待午後的發洩。很好,政壇的紊亂夠我罵上一下午。 
        似乎全台北的人都到這來偷閒似的,龍蛇雜處的亂象叫人怪害怕的。舞廳的流行樂流轉,霓虹燈光閃爍,舞池中有著數十人扭腰擺臀的,把原來就熱鬧非凡舞廳又攪和地雜亂。我大搖大擺走向一張情侶座,服務生一個勁地跟我哈腰,這也許是微不足道的領薪階級喜歡到這裡的原因吧!誰希望一天到晚看別人的臉色?偶爾也得當付錢大爺過過癮。

稍後。 
        她濃籹豔抹地坐在桌的那一頭。依舊是美麗的她。我呢?餓得直低頭猛扒飯;相較之下,我倒像個村婦般地不識大體。還記得那天亞玟吃的是糖醋雞丁飯:她最愛那種酸酸甘甘的滋味,她也愛教別人嘗嘗:尤其是男人。不過,她通常沒吃二口就供著了;這回更怪,她竟似笑非笑地看著我扒飯:我趁飯哽在喉中,喝水嚥飯時偷瞥了她一眼。
        詭異!非常詭異! 
        想歸想,我的嘴巴沒空管她的情緒,馬斯洛的需求理論寫得好:生理需求擺第一,都快餓死了,那來的精神管她的愛與歸屬?社會需求擺第三咧!更何況是別人的需求?別說我現實,亞玟她也是這麼想的,只是她第一層需求太容易滿足了,沒我來得迫切。 
        你瞧!她可是一聲都沒吭喲! 
        抬頭一看。天!還在笑!白痴!沒空理她,我低頭吃我的飯。

半晌。

「小姐。」有人出聲。渾厚的男聲。 
        我並沒有太驚訝。和亞玟吃十次飯有十次會有人搭訕(這是指我和她約會見面的次數,不是指人數),而且沒有一次會是找我的,當然,我不認為這回會例外。我仍是老神在在地桌上的美肴廝殺,一時衝動,連她餐盤裡的雞丁也一併消滅掉。反正她每回吃的飯都比喝的酒少,不吃浪費,我就少了這層維護形象的顧忌。 
        「小姐。」同一個人。看樣子不夠帥,要不然亞玟不會不吭聲。  

「小姐。」無三不成禮,夠週到。  

我該出面了。  

「喂!妳好歹也回應人家一聲,別這樣半推半就,把人家當什麼!」我暫時撇下美味佳肴抬頭對亞玟說,卻也沒興趣再仰起頭看那男子有多不入眼。  

「我也想理他,但他又不是找我的!」她忿忿道,口氣帶了點譏嘲。十年的老朋友,怎麼聽不出來?「難不成是找我的?」我也不客氣地回了她一句。怪了,那個賊兮兮的樣子!心情不好也用不著耍我嘛!  

我打算抬頭看看是那號人物。找我?準是找錯人!  

「先生......」我倏地站起身,迎上他。嚇!迎面而來是一股熊熊的男子氣慨,也難怪,我撞上了他的胸膛。再仰頭一看,乖乖,那是個刺眼的傢伙,漂亮得刺眼!我迅速運轉因食物停拍的腦子,始終想不起這個男子是那一號人物,再次肯定準是找錯人的!  

「先生......你找錯人了............不認識你......」一撇平時的伶俐,我竟口吃咧!不曉得是受他的氣魄威嚇住,還是口裡的肉香分了心。  

「不,我是要找妳沒錯。」他笑著反駁我。我的天,他那個迷死人的笑容......,等等?找我?不會吧?!要債?我要真有錢也用不著老是來亞玟這兒白吃白喝,更何況,我不記得我欠這個帥哥半毛錢。  

「呃......我沒錢......」我說的是實話。那男子先是楞了數秒,緊接是爽朗大笑,但入了我的耳,有種幾近震破耳膜的感覺,他恥笑我!雖不否認他大笑也挺好看,但不管他是以什麼出發點發笑,我都想拋棄面子,好好揍他一頓。  

我狠狠的白了他一眼,「先生,你的假牙快掉了。」既然不是要債的就不必客氣。這傢伙實在是不知好歹,惹到我?別的本事我沒有,就這張嘴夠犀利。「有話快說,有屁快放!」潘安再世我也不給面子,我倒要看看他有什麼比吃飯還重要的正事煩我,如果是雞毛蒜皮的小事,我會要他付出沉痛的代價。我喝了口水,有來一場口舌之戰的準備,週末來點消遣也不錯!  

「呵............」他緩了緩情緒,看得出來他正極力強壓笑意。或許看出我的臉色有點難看,他清清嗓子,咧嘴微笑開口對我說:「跳支舞,ok?」  

「噗!」  

我毫不客氣將嘴裡的水噴了他一臉,沒辦法,忍不住想笑。  

「我就說你找錯人了嘛!」我轉身面對亞玟:「美女,找妳的啦!」我又坐下來,喝了口水,埋頭繼續革命。  

可惜他俊俏的臉,那男人的視力太差。
  我忙著打仗,餘光只見亞玟起了身,應該是和那個男人跳舞去了吧!  

好一陣靜默。我竟餓得把亞玟的飯也吃完了!算了,反正店是她的,要吃多少就吃多少,撐死都沒人罵。  

也應該關心一下她了。

「哇!」「亞玟咧?」「你怎麼在這裡?」我嚇了好大一跳,那個重度近視的帥哥坐在我對面!  

他微笑說,「亞玟?她出去了,」他撥了撥額前的頭髮,「至於我為什麼在這裡......」他笑開了,「我在這裡等妳吃完飯,去跳舞呀!」  

「我不都跟你說了嗎?跳舞不是找我!」真是莫名其妙,都跟他說清楚了,還來瞎扯!......等等......,等我?那就是說,他剛剛一直在這裡看我吃飯囉?難得有人看我吃東西沒逃跑的,呵呵!  

「你是不是因為我剛剛噴了你一頭水,想報仇?」我還是覺得他是有企圖的,男人嘛!總是重面子!跟他道個歉吧!又不少一塊肉。「對不起啦!我剛剛實在有點過份,......但是......實在是......太可笑了!」我一想到剛剛那一幕,又忍不住想笑。  

他楞了一下,隨即咧嘴大笑,就像鞭炮炸開似的,「要不是亞玟說妳的個性直爽,我也許會生氣也說不定,」這下換我楞住了,被這樣侮辱還笑得出來?只見他又接著說:「我決定交妳這個朋友了!太有趣了!」  

有趣?  

這是什麼形容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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