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三〕
老天!我扔下帆布袋,奔進總編輯室。
一推門,我可以感受一股風雨欲來的氣氛。阿們!
「妳稿子寫完了嗎?又要去鬼混!」老編口氣不好。
「寫完了!」
「我上回退給妳的稿改了嗎?」口氣好些。
「改了!在這兒!」我抄起老編桌角的公文,抽出壓在最下面的稿子。看情形,他的立足點不太穩,我有十成十的勝算。
「咳咳,」老編整了整緊繃的臉,仍是嚴肅地看著我。其實,我知道他很疼我的(也許基於同情心吧!)。
「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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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pr 12 Wed 2006 01:53
[小小說]先生,你找錯人了!--之三
- Apr 12 Wed 2006 01:40
[小小說]先生,你找錯人了!--之二
[之二]
為了一個有趣,和他成了朋友。
看樣子我越來越沒原則了。
在往後和亞玟的例行約會中,情侶座多了一張椅子。實在沒見過比他還厚臉皮的!
那個男人名叫石棠恩(真不愧姓石!結實極了--當然,我是指臉皮),和亞玟一樣,也是一個外貌驚人的模特兒,說真的,他和亞玟還不是普通的配!可是......大家瞧瞧這情形:亞玟目不轉睛地盯著石棠恩,石棠恩是目不轉睛地盯著我,我咧?則是不自在地盯著桌上的美肴,這......這像話嗎?搞什麼呀!食物鏈啊!
我實在不喜歡大吃大喝時有人監視!
「喂喂!你們倆個也吃個東西好不好?模特兒也要吃飯啊!光看我吃又不會飽!」我實在太難過了!連嚥口蒸蛋都會噎到!
- Apr 12 Wed 2006 01:39
[小小說]先生,你找錯人了!--之一
你一定會問我怎麼認識他的。
天啊!那時可真糗,糗的一蹋糊塗。
那得從和亞玟的那次例行約會說起。
* * *
每週六下午,是我和亞玟的約會時間,地點就在鬧區中最大的那間舞廳。以我這種貧賤的三流報社記者,哪來的閒錢到這裡風騷?這就是亞玟的作用。她是舞廳的老闆,平時她不會在舞廳出沒,這間令我望之卻步的舞廳(消費金額太可怕),只不過是她閒來無事,拿錢亂砸出來的副業;看她的身材、臉蛋也知道,模特兒就長那個鬼樣子(怎麼會有人美成那個德性?)。有時我也懷疑,地位、身份相距那麼多,怎麼她會和我成為無話不談的好朋友?是那個抽象的友情嗎?天曉得!反正我到舞廳白吃白喝也好多年了,管它那麼多?
二個女人見面幹嘛?當然是拼了命地八卦囉!嘿!這我行,要不,記者當假的!說也奇怪,每週風雨無阻見一次面,卻老是像十年不見似的,一開口就沒停過,除非,有人打岔。
談到重點了。
- Apr 12 Wed 2006 00:38
[小小說]先生,你找錯人了!--先說在前頭
〔先說在前頭〕
今天在整理抽屜裡一堆資料備份CD時,無意間發現了這個檔案,看了一遍,不自覺笑了出來!這是我高中時代寫的愛情小說耶!大家一定想不到我除了寫商業科幻小說之外,還有這種才能吧!?
那時我好像寫了三四篇這樣長度的小說,主題都不太一樣,有愛情也有親情,有喜劇的也有悲劇的,最喜歡的是一篇叫做『娃娃』,但我先不說內容,等我找到檔案再放上來。
當然,如果我找得到的話。
那時候當然覺得愛情是最好發揮的寫作題材啦!雖然我沒有談戀愛,但是每天在班上都有四五本言情小說在座位間流竄,接力似的一本又換過一本,而且我幾乎都是第一棒,因為平均一本言情小說,我大概只要半小時就可以看完,反正都是愛來愛去,了無新意,打發時間的活動就不必太認真了。也許是這樣,再加上年少輕狂對愛情的憧憬,造就了我也寫得出愛情小說的能力(但不是很成熟就是了)。
作家當然希望有讀者。那時候的忠實讀者除了我老妹,就是愛看言情小說的雲。這一篇好像就是某年她生日,我寫來送給她當生日禮物的。她是個很貼心的讀者,不催稿、不抱怨,也不至於太誇張地說好道壞,她會給我一些好的建議(像是這一篇她覺得我太草草結束了,沒辦法,我沒耐性寫長篇的,索性趕快讓女主角點頭答應就是,不知道算不算是逼婚?就跟你說我沒耐性了咩!),那時很喜歡寫給她看,畢業後也一直想要再寫給她看(好像還有答應她某年生日再寫一部送她,唉,我是個壞朋友),可惜,我已經轉寫科幻小說,對愛情小說沒興趣了。
算一算,那個美好的時代真的離我好遠了呢!那時候的好朋友,幾乎都嫁作人婦了,還有可愛的小寶寶(哎呀!我的小雪兒啊!還有珊家的小容容,怎麼大家的寶寶都這麼可愛?),還有遠嫁到美國去的魚(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要給我滾回來),這時候才能深深體會,為什麼那時大人們老是掛在嘴邊說:『學生是最幸福的囉~~!』
唉,沒辦法,從小耳朵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