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一定會問我怎麼認識他的。
天啊!那時可真糗,糗的一蹋糊塗。
那得從和亞玟的那次例行約會說起。
* * *
每週六下午,是我和亞玟的約會時間,地點就在鬧區中最大的那間舞廳。以我這種貧賤的三流報社記者,哪來的閒錢到這裡風騷?這就是亞玟的作用。她是舞廳的老闆,平時她不會在舞廳出沒,這間令我望之卻步的舞廳(消費金額太可怕),只不過是她閒來無事,拿錢亂砸出來的副業;看她的身材、臉蛋也知道,模特兒就長那個鬼樣子(怎麼會有人美成那個德性?)。有時我也懷疑,地位、身份相距那麼多,怎麼她會和我成為無話不談的好朋友?是那個抽象的友情嗎?天曉得!反正我到舞廳白吃白喝也好多年了,管它那麼多?
二個女人見面幹嘛?當然是拼了命地八卦囉!嘿!這我行,要不,記者當假的!說也奇怪,每週風雨無阻見一次面,卻老是像十年不見似的,一開口就沒停過,除非,有人打岔。
談到重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