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和我還算熟的朋友(吃過幾次非應酬式飯局、見過我家老爺、懂得我臭臉怪脾氣的都算),就會知道我是個有『選擇性懶惰症候群』的怪人。
  懶得記東西說腦子不好;懶得化粧說沒有必要;懶得出門說朋友不多;懶得買東西說賺錢不容易;懶得說話說心情不好。說有選擇性的原因很簡單,工作的大小事幾乎很少漏;參加喜宴一定想辦法多少在臉上畫上一點東西;答應朋友的事就算得台北台南一天來回也不覺得累;有時會不自主踏進大賣場閒晃;遇到某些談得來的朋友們,搶話搶到好像在吵架。

  這陣子我做了一件我這個懶人一直都不喜歡做的事。我想就算正常人也不會喜歡。
  搬家。
  也該搬了!自從到台南工作後,我借住親戚家也有一年多了,不是我喜歡賴在別人家,其實從踏進親戚家後的每一天,無時無刻都想著要有自己的空間,但很多不確定的因素讓我得在這個地方觀望一陣子再決定下一個出口,自從老爺新工作稍稍穩定後(不知道每天加班到9點,週末假日偶爾還得去公司走走算不算穩定),我僅僅花了一個下午的時間,就決定了這個可能會待上一年半載的新居。
  考量到我和老爺待在家的時間其實不長(平常早上7點出門,晚上6,7點回家,週末假日又得北中南到處跑,所以這個暫時的『家』說穿了只是個洗澡睡覺的地方吧),所以找了一間坪數不大的便宜套房(一個月4000元包水和網路,該有的家電傢俱都有,算超便宜囉),雖然生活品質不如以前在高雄的套房(老爺超愛那個地方,走出巷子有一堆商家,還有不定期的小夜市),但距離我公司只要3公里(可憐的老爺則要將近10公里),附近還有家X福,路口就有台灣人的好朋友7-11,對於生活品質要求不太高的我(吃喝玩樂都很隨便),當然是上上之選。
  好啦!和老爺商量後,就決定啦!
  接下來,我得開始做我真的很不喜歡做的事。

  我大概花了一個禮拜的時間,每天上班提早半小時出門,將前晚打包到大型購物袋的東西帶到新居,然後在下班後再到新居整理。再找一個假日請老爺開車,將床墊、四層櫃、棉被等不可能叫我騎小五十背著走的大件物品,一口氣載到新居。在和房東簽完租約後的一個禮拜,我完成了搬家的壯舉。
  我開始慶幸我是個懶人--懶得買東西的關係,我和老爺的東西都不多。和韓國行的行李一樣,當大家都覺得我的行李小的驚人時,我回家後還覺得多帶了一些不必要的東西。
  這時候,我開始回憶起我飄泊的異地生活。

  到高雄念書,住校住了4年,每年換房間也至少換了4回,那時最大宗的物品是一箱又一箱的書,每次搬家都可以寄二三箱回板橋(但後來因為我很少回北部的家,又被我爸媽搬到南投,根本是搬東西練身體);延畢那半年住到校外的新套房,由於空間不大,私人物品多半已被我帶回板橋供我娘處置;畢業後到高雄工作搬到了熱鬧的學區,佔空間的東西從書籍變成不知名的雜物(配合老爺一時的興致還買了一個小型水族箱,養死了數十隻孔雀魚,現在不知道在那個地方養蚊子);當我決定到台南過我下半生後,在離開葉子家族的三個月空窗期,把之前在高雄的東西分別放罝到板橋(我家)、南投(老家)、新營(老爺家)和屏東(老爺老家);確定工作地點後,只搬了一些衣物和NB到台南阿姨家(因為阿姨太貼心,三餐加宵夜都沒省過,應該也不需要再搬什麼東西);後來因為阿姨實在”太貼心”,再加上老爺離開新營到台南找工作,決定搬到表哥家,和表哥表嫂表狗們(好像怪怪的)一起住,雖然加上老爺的東西,但窩在小小的和室裡,依然還綽綽有餘(可見我們二個有多隨性)。
  然後就來到這裡。
  所以我在南部(高雄、台南)前後加起來約莫8~9年的時間,搬了8次家。
  依目前的狀況來說,如果真的希望在台南定居,我至少還得再搬一次(買房子總要搬吧)。
  即使東西已經不算多,還是覺得好可怕。

  這時候就在想,如果所有的東西都是可移動的,那該有多好。
  一聲令下,所有的東西都會長腳跟著跑。(但如果從台南搬到台北,要跑很遠吧。)
  或是所有的東西都可以縮成米粒大小,然後放進口袋裡。(會不會走一走跌倒,電視和冰箱就掉進水溝裡?)
  或是可以輕易推走整棟房子。(為什麼我腦子突然浮現帶著微笑的穩發青弟用一根手指在推我的房間?)
  或是真的有個任意門可以讓我把東西從這頭丟到另一頭,就從台北到美國?

  不知道大家還有沒有想到什麼奇怪的搬家方式?

  好了,這是我的近況,算是近來荒廢個人版的一個小小的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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