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話]悲與喜--2002/02/22高雄

  現在開始 請你閉上眼
  想像痛苦
  再想像幸福

  好了 可以張開眼了
  仔細回想
  你想像痛苦的時間比較長 還是想像幸福?

   §   §   §

  妳所謂人生
  我們稱為美麗與哀愁所編織的密網
  漫天撒下

  當攤開想到才寫的札記
  翻看整理成行的回憶
  妳細細收藏的美麗比較多 還是捨不得丟棄的哀愁?

   §   §   §

  一次次的重聚和離別交錯
  人們會相互承諾 交換誓言
  然後在絕望中尋求奇蹟

  都將一切託付給你了
  一直以為你會聽到
  而你願意賦予的絕望比較多 還是奇蹟?


格雷安‧葛安(Graham Greene)
          -《愛情的盡頭》(The End of the Affair)讀後感 

=====
  《愛情的盡頭》是一本格雷安‧葛林寫的小說,我是先看了電影之後才看書的,不過,妙的是,書我老早就買了,只是一直擱在書架上忘了看(我幾乎快忘了我曾經買了這本書),也就是說,有時書對我來說,真的成了裝飾品。
  罪過,罪過。

  之前會買下這本書,是因為有一次逛金石堂的時候,店裡正大力推銷這個作者的作品,那時架上還有其他幾本他的著作,諸如《喜劇演員》、《沈靜的美國人》等等,而我只買了《愛情的盡頭》的原因有很多:
  第一,宣傳海報上寫著:”葛林極可能是二十世紀小說家中最會、也最專注於說故事的人...”,基於好奇心,我就買下了它,不過,我根本沒聽過這個作者,更別說看過他的作品,我是個窮學生,只敢買一本。
  第二,這本是裡面最薄,也是最便宜的一本,如果不好看還可以安慰自己沒被騙得太慘,硬著頭皮看完這本書的時間應該也不會太久。
  第三,由於是電影原著,應該還有故事性和可看性,不過,我買這本書的時候,也沒聽過這部電影,所以,開始佩服自己砸錢亂買書的直覺。
  第四,書背介紹寫著「這是一部記述妒恨遠甚於愛情的故事」,這樣的文案正好吸引我,我臆測著這本小說不像其他愛情小說,灑狗血似地描述主角間的情愛糾葛,衝著”妒恨”這兩個字,可能會出現主角互砍的畫面(那陣子剛看完一本叫做《聽!骨頭在說話》的推理小說,八成是還在癮頭上--嘖!好像有那麼點嗜血);不過,看完之後有那麼點失望--當然,我是指在互砍的這方面。
  搞得我好像是變態似的。信不信由你。

  嚴格說來,裡頭只有三個人。莎拉,亨利,和班德瑞克--女人,她的丈夫和她的情人,劇情完美的三角戀情。
  女人背著丈夫和情人偷情,情人亦深愛著這個女人,二年間,丈夫毫不知情,維持某種詭譎平靜的平衡。直到她的情人發生意外,女人發現她深愛的人有可能從她生命中消逝,便向老天祈禱:如果上帝願意放棄帶走她的情人,她將會永遠放棄他。然後,當她的情人活著走到她身邊,她就知道,她必須要開始面對沒有他的痛苦日子。後來這個天大的誤會冰釋,這個女人還是脫離不了咀咒,和情人相聚後,命也跟著沒了。
  好啦!搞了半天還是在灑狗血。跟科幻小說一樣。

  不過,我個人覺得還是本不錯的小說,就是那種讓我看完後會想很多的小說。
  這個女人曾在她的日記中寫道:「我多麼希望他死在門下面,那樣他就能安全地回到我身邊了。」這是她看到她情人活著走到她身邊時的心情。絕望中尋求奇蹟,奇蹟卻又帶來絕望。
  女人深愛著她的情人,但對她遲鈍的丈夫亦是忠實--她始終因為不忍心造成傷害而無法離開他,即使她的情人常在言語上刺激她。
  「有人一輩子沒見過上帝,但人們還不是一直深愛著他?」她在決定放棄她的情人時,這麼安撫著他。她的美麗蘊釀著她的哀愁,她的哀愁涵養了她的美麗。
  「這是一部記述妒恨遠甚於愛情的故事。」這個身為作家的情人這麼寫道。他當然不知道她的女人是用生命去愛他的,他只記得她在離開的時候,帶給他的痛苦,卻忘卻他曾經和她共同擁有愛情的幸福。
  其實還有很多瑣碎的聯想:丈夫的懦弱和寬容、情人的妒恨和覺醒、女人的信仰和宿命、抉擇、信任...
  可惜我腦子裡拉里拉雜一堆,沒有系統。

  我的建議是,書比電影耐看(文字魅力在於無限的想像空間),但電影比書生動(咳咳,限制級的那種),有機會就都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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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說]

  很多人覺得我是個奇怪的女生,不逛街不購物,好像完全沒有消費慾望,對於一般正常的女生愛逛的百貨公司,我一點興趣也提不起。
  那我真的不會亂買東西嗎?錯錯錯。

  我很會亂買書。要不是現在MP3泛濫,我會亂買的東西還多了音樂CD。
  國中國小的時候,老爸會在星期六日中午載我和妹去書店,然後把我們二個丟在那裡,等到傍晚再去載我們,那時練就了一身好本領,可以站著看書四、五小時都不會累,現在叫我站四、五分鐘就找椅子了。
  高中專科應該是我看閒書的全盛時期,因為就讀的學校離家都有一、二個小時的車程,有時會偷偷晃到書店看書再晃回家,佯裝回家時塞車塞到爆(我娘管很嚴的,她不喜歡我浪費錢買閒書)。那時還增加了一個本領:那時的暢銷書或小說我都可以說得出作者和出版社(因為我每個月都拿著金石堂的《出版情報》在”點名”,遇到新出版的書,就會到書店去找來翻看看)。
  重考那年去出版社打工,到國際書展幫忙的時候,我除了可以介紹公司的網站和書籍之外,還常遇到有人問我公司有沒有某某書籍,我那時就會變成了書展導覽員,告訴對方我們公司沒有這本書,但某個出版社有,書名叫做什麼,作者是誰。也許是誤打誤撞,但自己都覺得自己很神。

  家裡應該還有一堆還沒看完的書,或者,已經看過我也不記得了。如果說我在家會無聊,應該是騙人的,只要我不偷懶,我應該還有很多書要看才對。
  而且我有個奇怪的特性:如果這本書很好看,我可能會看十幾遍,所以就變成『先進的不出,後進沒機會出』,像是我常推薦的《香水》(徐四金著)、《百年孤寂》(馬奎斯著)、《獻給阿爾吉儂的花束》、《第五位莎莉》(丹尼爾‧凱斯著)、《連城訣》(金庸著)、《螞蟻三部曲》、《莫妲》(忘了作者是誰),這些我都至少看過三遍以上(雖然現在都只是隱約記得內容而已,真慘),唉,新買的書都沒時間讀啦!
  看了上頭幾本我推薦的書,大家應該都可以猜得到,我很喜歡看小說,但是型態不同,故事結構越奇怪的我越愛看。《香水》死了二十幾個女孩子,只是因為主角葛奴乙的戀物癖;《百年孤寂》裡六代家族成員用各種不同的死法各自離去(而且翻著書本前的族譜對照著看會更覺得有成就感);《獻給阿爾吉儂的花束》是描述一個白痴用手術變成天才,又因手術副作用變回白痴的科幻故事(聽說有拍成電影);《第五位莎莉》則是人格分裂的故事(這個作者還寫了更複雜的《24個比利》,但是我還是喜歡《第五位莎莉》);《連城訣》是金庸大部頭小說少見的單本,內容是說江湖的爾虞我詐,裡頭出現所有的人物都騙過主角(已經說不清到底是主角太背還是太笨);《螞蟻三部曲》是科幻小說代表作,螞蟻和人類社會同時運作而且交錯(但這三本的厚度很驚人,非誠勿試);《莫妲》是部描述人與大象之間互相扶持成長的故事(看完之後會很想養頭大象來玩),都是讓人想一看再看的小說。
  相較於散文,我比較喜歡小說。因為散文想像空間不大,有些教條式的小品文還會教導一些人生大道理,這不是我想看的(要看這種東西,我去翻教科書就好了),而讀小說的感覺就不一樣,會隨著閱讀的時間點不同,隨著自己心境的不同,而有不同的發想,有趣多啦!
  雖然很多人覺得花錢買書應該買些”有用”的工具書,而小說可以用借的方式取得,不過,我這方面非理智,所以也就不用再勸我啦!

  唉,現今社會最有用也最可怕的發明就是網際網路,自從有了博客來之後,我幾乎都要控制自己每個月最多只能花一二千塊買書(因為買了沒時間看也是浪費),現在呢,因為在家當米蟲就更不能太放肆,只能買幾本管理用書表示自己還在求上進,唉,我真希望我是個有錢人,有錢到想買書不用管荷包。

  我怎麼離題這麼遠啊!?
  我現在當然已經不記得《愛情的盡頭》這本書的內容了,但還記得電影裡女主角看到她的情郎從爆炸後的殘破屋瓦中爬出來的表情,那種希望和絕望交錯的複雜情緒(這是不是告訴大家看電影印象會比較深刻?!唉!)。在寫讀後感的時候,印象最深的也是這一段,才會寫下《悲與喜》。
  人對於悲傷的事總是比較容易描述(或說,容易擴大),而開心的事總是淡淡地帶過。這就是故事中那個情人的心情,總是記著這個女人背叛他的妒恨,但已經淡忘了相戀相愛的美好。
  這個故事也讓我想起曾經發生在週遭親友身上的愛情故事,很多人對於曾經愛過但無緣的人總是懷著憎恨,想著對方曾經加諸於自己身上的傷害,卻忘記對方也曾經付出過同樣美好的青春和時光啊!當然啦!抱著無限懷念和感謝的心情回憶過去那段戀情的美好,衷心祝福對方幸福的也大有人在。我想,面對大悲大喜、大好大壞的狂浪時,那種減少隨之起伏的智慧,應該就是『知足常樂』四字吧!
  記得啊!我們要常想著幸福的事啊!

  重看讀後感的時候還發現一件事:原來《沈靜的美國人》就是這個作者寫的喔?!這部電影我看過,但沒看過書。難怪劇情這麼悶,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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